监督管理
张丹, 刘姗, 冷阳, 蒙珂杰, 熊小丽, 谢垚垚
目的:通过对《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后3年内贵州省药品批发企业及零售连锁总部常规检查不符合要求企业的缺陷项目进行统计分析,找出这些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和风险点,并提出相应措施和建议,为药品经营企业规范经营行为、药品监管部门更好防控药品流通环节风险、制定更有靶向性的监管措施提供参考。方法:运用回顾性统计分析法对2022—2024年贵州省43家常规检查不符合要求企业的缺陷项目进行分析统计,找出企业出现问题较多的环节并加以分析。结果:累计发现缺陷440项,其中严重缺陷40项,主要缺陷235项,一般缺陷165项。高频次缺陷主要集中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储存与养护、机构和质量管理职责、人员与培训、设施与设备章节,占缺陷项目总数的60%。结论:企业应持续提升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强化经营环节主体责任,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人员培训及设施设备管理,确保硬件要求;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法律法规宣贯,强化社会监督,依托协作资源壮大专业队伍,形成监管合力,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的针对性与准确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