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事
余恒毅, 陈逸天, 宗凯, 陈莉, 孙明辉, 贡雪芃, 刘东
目的: 分析新冠疫情期间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院(光谷院区)接受与使用捐赠药品情况,为医疗机构受赠药品管理工作提供参考,以期加快我国药品捐赠管理规范化进程。方法: 收集2020年2月9日至2020年3月30日期间接受捐赠药品的相关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包括来源、通用名、失效日期、数量和使用情况;通过查询世界卫生组织系统解剖学治疗学及化学分类系统、《新编简明中成药手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系统、《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国医保药品目录查询系统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手册》等数据库或文献资料识别药品属性。结果: 疫情期间,共接受85种品规的捐赠药品,其中68种(80%)为企业捐赠,是受赠药品的主要来源。受赠药品品种适宜性方面,55种(64.7%)被视为适宜捐赠,30种(35.3%)不适宜捐赠。剩余效期方面,77种(90.6%)的剩余效期≥12个月,6种(7.0%)介于6至11个月之间,但有2种(2.4%)中药免煎颗粒未注明失效日期。使用率方面,8种(9.4%)的总使用率达100%,25种(29.4%)介于50%至100%之间,16种(18.8%)介于10%至50%之间,17种(20%) 介于0%至10%之间,19种(22.4%)的总使用率为0%;受赠药品在患者中的使用率较低。结论: 本次受赠药品在品种适宜性、剩余效期、受赠数量和使用率方面均存在一定问题。我国应尽快制定药品捐赠指南以规范捐赠行为。医疗机构也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地选择与使用受赠药品。